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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管理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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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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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一、為加強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管理,規范安全評價人員從業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則。 二、本規則所稱安全評價人員是指參加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經資格登記,取得《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 三、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統一管理。 四、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后,只能在所登記從業的安全評價機構執業。 五、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應當在收到考試合格通知書后6個月內,向發證機關申請資格登記。 六、申請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灏踩u價人員資格登記申請表; ?、姘踩u價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通知書; ?、缇哂杏行У膭趧雨P系證明材料; 七、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程序: ?、迳暾埲颂顚憽栋踩u價人員資格登記申請表》; ?、媸〖壈踩O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并報發證機關; ?、绨l證機關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審核合格的,予以登記并頒發《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書》;不合格的,不予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 八、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 ?、迥隄M65周歲的; ?、嫔眢w健康狀況不適宜從事安全評價工作的; ?、绮痪邆渫耆袷滦袨槟芰Φ?; ?、栌信撟骷傩袨榈?。 九、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有效期為3年,自準予登記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執業者,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發證機關提出續期登記申請。 十、申請續期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謇m期登記申請表; ?、姘踩u價機構的意見; ?、鐒趧雨P系證明材料; ?、璧怯浧陂g的業績證明材料; ?、槔^續教育和業務培訓情況; ?、臧l證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十一、申請續期登記程序: ?、迳暾埲讼蚱渌鶑臉I的安全評價機構提出申請; ?、姘踩u價機構將申請材料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缡〖壈踩O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續期登記意見,并報發證機關; ?、璋l證機關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審核合格的,辦理續期登記手續;不合格的,不予辦理續期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 十二、安全評價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續期登記: ?、迥隄M65周歲的; ?、媾c其從業的安全評價機構無勞動關系的; ?、鐦I績考核不合格的; ?、栉磪⒓永^續教育或繼續教育不合格的; ?、橛信撟骷傩袨榈?; ?、晖瑫r在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執業的。 十三、安全評價人員變更從業機構,應當在變更后1個月內辦理變更資格登記手續。 十四、申請變更登記程序: ?、迳暾埲讼虬踩u價機構提出申請; ?、姘踩u價機構填寫《安全評價人員變更登記申請表》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缡〖壈踩O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并報發證機關; ?、璋l證機關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審核合格的,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不合格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 十五、安全評價人員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供與原登記從業機構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且在1年內只能辦理1次變更登記。 十六、發證機關將定期向社會公布登記的安全評價人員名單。 十七、安全評價人員年度考核業績記錄將作為其續期登記的基本依據。 上一篇:安全評價人員考試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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